ICS 93.040 CCS P 28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le lifting and reinforcement of operating highway bridge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167—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二航路桥 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演建筑物 移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刚、曾松亭、郭永乐、乐绍林、李传生、全小娟、徐宏光、汪志春、周华威、 章伯林、何雄君、洪莹、操川、杨曦、周欢、徐浪、孙兵、彭勇平。 I DB34/T 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运营桥梁抬桩加固设计与施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运营桥梁桩基础加固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793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496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 50728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JT/T 523 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 JT/T 1037 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JTG/T 2231-01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JTG/T 3360-2 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 JTG 33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33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T 3512 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JTG/T 36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 5120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5220 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4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H10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T J22 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 JTG/T J23 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89 号) 1 DB34/T 4167—202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抬桩加固法 reinforcement method of pile lifting 在桥梁下部结构周围增设新桩,通过新承台将新桩与原下部结构连接成整体,共同承受荷载的一种 加固方法。 横向抬桩法 lateral pile lifting method 沿桥墩横桥向以在两侧增设新桩基础为主的抬桩加固方法。 纵向抬桩法 longitudinal pile lifting method 沿桥墩纵桥向以在两侧增设新桩基础为主的抬桩加固方法。 组合抬桩法 combined pile lifting method 根据桥下施工条件及下部结构形式组合采用横向抬桩法和纵向抬桩法的加固方法。 整体抬桩法 integral pile lifting method 桥梁分幅抬桩后连接成整体的抬桩加固方法。 被动抬桩法 passive pile lifting method 新桩主要依靠后期沉降被动分担荷载的抬桩加固方法。 主动抬桩法 active pile lifting method 采取专项措施对新桩进行预压并主动承担荷载的抬桩加固方法。 4 基本规定 抬桩加固法可用于有下列目标需求的公路运营桥梁加固: a) 提升桩基础竖向和水平向承载能力; b) 改善下部结构抗弯能力和稳定性; c) 改善桥梁抗震和防撞性能。 根据工程需要,抬桩加固法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加固方法联合使用。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可按前期准备、加固设计、加固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进行。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总体加固设计,主要包括桥梁的加固方法的选择、加固范围和整体施工顺序等; b) 主体结构的加固设计,主要指新桩、新承台及其连接的设计; c) 原桥结构的维修处置设计,主要指与抬桩加固相关的结构的维修与处置; d) 附属设施及河床防护的设计,主要指桥梁的护岸、护坡、护底、导流和防撞等设施设计; e) 临时设施设计; f) 交通组织设计; g) 其它。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 DB34/T 4167—2022 a) 施工准备; b) 临时设施施工; c) 交通组织实施; d) 新桩施工; e) 新承台施工; f) 新桩预压(必要时); g) 原桥结构处理(必要时); h) 附属结构的加固施工; i) 河床防护施工(必要时); j) 场地恢复及施工验收。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宜采用动态设计以指导施工。 公路桥梁抬桩加固应综合考虑桥梁相关的泄洪、冲刷、防护及区域交通等需求。 5 材料 混凝土 5.1.1 桥梁抬桩加固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比与其相连的原结构构件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 C30;当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进行加固时,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40。桩基混凝土参考 JTG 3363 和 JTG 3362 的 要求执行。 5.1.2 桥梁抬桩加固用水泥、粗集料、细集料、拌和用水、掺合料、外加剂等应符合 JTG/T J22、JTG/T J23、JTG/T 3650、JTG E42、JT/T 523 的规定。 5.1.3 当桥梁抬桩加固工程选用聚合物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时,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配,并应检验其 强度、抗干缩性及耐腐蚀性。 钢材及焊接材料 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 JTG/T J22、JTG D64 的规定。 锚固件 锚固钢筋、全螺纹螺杆和锚栓应符合 JTG/T J22 的规定。 胶粘剂 胶粘剂包括种植钢筋和锚栓用胶,其性能均应符合 JTG/T J22、GB 50367、GB 50728、GB/T 2793 的规定。 6 设计 一般规定 6.1.1 抬桩加固可选择横向抬桩法、纵向抬桩法或组合抬桩法。 6.1.2 加固设计前应进行桥梁检测,并应做好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沿线地质、水文、地形、地貌、 气象、地震、检测养护等资料。 6.1.3 加固方案应考虑桥梁病害、设计年限、水文地质、河床演变、施工条件、施工能力、运营情况 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通过专家论证。 3 DB34/T 4167—2022 6.1.4 原桩基位于不良地质、采空区、滑坡体、不利水文条件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总体加固设计 6.2.1 抬桩加固设计应综合考虑下部结构承载力及稳定性、施工方法、桥下净高、通航、泄洪、河床 防护等主要因素,选择合理的抬桩加固方式,具体可参考表 1。 表1 抬桩加固方法使用条件 序号 抬桩加固方法 1 横向抬桩法 2 纵向抬桩法 3 组合抬桩法 4 整体抬桩法 适用条件 备注 (1)桥下净高不满足桩基施工要求 (1)抬桩加固施工应确保施工 (2)对桥下通航有影响 过程中桥梁下部结构及外围设 (3)对桥下泄洪有较大影响 施的承载力及稳定性满足安全 (4)桥下无纵向抬桩、组合抬桩施工条件 要求 (1)桥下净高满足桩基施工要求 (2)对于桥梁抬桩加固的承载 (2)对桥下通航无影响 能力提高较大和新增抬桩结构 (3)对桥下泄洪有较小影响 恒载较大时,宜采用主动抬桩法 (4)桥侧无横向抬桩、组合抬桩施工条件 进行设计 需较大提高桥梁桩基承载力及稳定性时,采用单一横 (3)对于地基表面存在较厚软 向抬桩或纵向抬桩难以实现加固目标 弱层且桩基施工会造成运营桥 两幅及以上桥梁需提高整体承载力及稳定性,且相邻 梁移位与沉降时,不宜采用抬桩 幅下部结构能够连成可接受的整体 加固法设计 6.2.2 桥梁下部结构为单排桩时,新承台与原桥梁下部结构的连接部位可以为桩基、承台、系梁、墩 柱等;桥梁下部结构为多排桩时,新承台与原桥梁下部结构的连接部位为承台或系梁;横向抬桩法的设 计形式详见附录 A、纵向抬桩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 B、组合抬桩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 C、整体抬桩 法的设计形式详见附录 D。 6.2.3 桥梁抬桩的施工顺序应根据运营桥梁的承载能力、交通要求、施工方法、实施条件及施工要求 等综合确定。 主体结构加固设计 6.3.1 6.3.2 6.3.3 6.3.4 定: a) b) 6.3.5 a) 新桩和新承台设计应符合 JTG D60、JTG 3363 和 JTG 3362 的相关规定。 新桩宜采用与原桩相同的支撑类型。 新桩长度和桩径应根据设计理念、桥梁承载力及稳定性提高要求、地质条件和设备条件等确定。 新桩和旧桩中心距应确保施工过程不产生塌孔和桥梁沉降,新桩采用摩擦桩时尚应符合下列规 钻孔桩、挖孔桩和植桩中心距不宜小于新桩桩径与旧桩桩径之和; 存在软弱层、破碎带、滑坡体等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心距。 新桩承载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新桩代替旧桩受力的设计理念时,新桩承载力不小于旧桩的设计荷载,且满足设计使用年 限内的安全使用要求; b) 采用新桩加固补强旧桩受力的设计理念时,新桩承载力不应小于新桩加固补强的设计荷载,且 应满足施工可行性要求; c) 对有防撞和抗震要求的桥梁,防撞和抗震能力应符合 JTG/T 3360-2、JTG/T 2231-01 的相关规 定。 4 DB34/T 4167—2022 6.3.6 新承台设计应确保承台抗弯、抗剪、抗冲切和局部承压能力满足要求,植筋应避开墩柱钢筋, 并符合如下规定: a) 新承台厚度不宜小于桩直径的 1.5 倍,且不宜小于 2 m,顶标高应综合考虑结构受力、泄洪、 通航、施工难度、美观等要求; b) 新承台位于墩柱范围时,应考虑承台下方的原桥下部结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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