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7.060 CCS B 00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2710—2022 库伦荞麦粉质量要求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Kulun’ buckwheat flour 2022-08-15 发布 2022-09-1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710—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库伦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内蒙古绿研农业开发有限公 司、内蒙古库伦旗蕴绿菌业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弘达盛茂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作 物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伟春、张春华、呼瑞梅、黄前晶、张桂华、伙秀兰、郭大利、于晓弘、周美 亮、张凯旋、董志朋、孙晓梅、苏布道、王先智、黄丽丽、陈景辉、贾东岩。 I DB15/T 2710—2022 库伦荞麦粉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库伦荞麦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库伦荞麦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荞麦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测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 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 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295 荞麦及其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 DB15/T 951 地理标志产品 库伦荞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库伦荞麦 Kulun buckwheat 在库伦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经标准化种植、加工生产的甜荞麦、苦荞麦及产品。 1 DB15/T 2710—2022 库伦荞麦粉 Kulun-buckwheat flour 以库伦荞麦为原料,经清理、磁选、去石、分级、脱壳、研磨、筛理、配粉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荞 麦粉。 掺混荞麦粉 mixture buckwheat flour 由甜荞麦与苦荞麦分别制成荞麦粉后,按一定比例掺混均匀、或由甜荞麦与苦荞麦按一定比例掺混 加工后,全部通过多层120目筛孔制成的荞麦粉。 4 产品分类 按原料品种不同分为:甜荞麦粉、苦荞麦粉、甜荞麦粉与苦荞麦粉掺混粉。 按荞麦粉加工工艺和研磨级别不同分为:荞麦粉和甜荞麦灌肠粉。 5 质量要求 原料要求 库伦荞麦应符合DB15/T 951的规定。 库伦荞麦粉加工要求 应符合GB 13122的规定。 库伦荞麦粉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荞麦粉的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灰白色(甜荞粉)、浅绿色(苦荞粉) 口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口味,气味正常,无异味 荞麦粉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DB15/T 2710—2022 表2 理化指标 灰分 分类及名称 粗细度 掺混 (干 含砂量 比例 基) (%) (%) 总黄酮 (干基) (%) 磁性金属物 (g/Kg) 脂肪酸值 (干基) (mg/100 g) 水分 (%) 通过 甜荞麦粉 120 目 - 筛 甜荞麦粉 血肠灌肠 通过 80 粉 目筛 ≥0.2 ≤2.0 通过 苦荞 苦荞麦粉 麦粉 120 目 ≤0.02 ≤0.003 - ≥1.2 4.5:1 ≥0.4 ≤60 ≤14.5 筛 甜荞麦粉与 苦荞麦粉掺 混粉 普通掺混 荞麦粉 通过 120 目 筛 真实性要求 荞麦粉中不允许添加任何其它物质和其它谷物粉。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抽样 6.2.1 产品扦样,分样按照 GB/T 5491 中的规定执行。 6.2.2 净含量大于或等于 5 kg 的产品每批抽取 5 kg,样品混合均匀后,平均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净含量小于 5 kg 的产品每批抽取 6 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 5 Kg),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 验,1 份备查。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经本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气味、口味、色泽、水分、 粗细度、灰分、净含量。 型式检验 3 DB15/T 2710—2022 产品在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2次,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应对本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全 部项目进行检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亦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主要原料,关键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 c) 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判定规则 6.5.1 产品经检验,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文件规定,判定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以上(含 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即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5.2 产品未标注类别时,按普通荞麦粉判定。 7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粗细度:按 GB/T 5507 规定的方法检验。 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 含砂量:按 GB/T 5508 规定的方法检验。 总黄酮:按 NY/T 1295 规定的方法检验。 磁性金属物:按 GB/T 5509 规定的方法检验。 脂肪酸值:按 GB/T 5510 规定的方法检验。 水分:按 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按 GB/T 5492 规定的方法检验。 卫生指标检验 按GB 2715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测。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标志 产品标签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包装上除表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需表明净重, 涉及到的包装储运图标标识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分别符合GB/T 191、GB/T 6388的规定。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包装应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破损。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雪、防潮、防晒设施。 4 DB15/T 2710—2022 8.3.2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8.3.3 运输过程中不应暴晒、雨淋、受潮。 贮存 8.4.1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8.4.2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并防雨、防潮、防虫、防鼠设施的库房内,产品应 隔墙离地存放,离地需 20 cm 以上,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保质期 产品保质期12个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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