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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CCS B 50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222—2022 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cyclic utilization of water in integrated rice field aquaculture system 2022 - 06 - 29 发布 2022 - 07 - 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222—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安徽安天食品(集 团)有限公司、安徽禹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肥 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肥西县三河镇农办、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肥桃林水乡黑鱼生 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家佳、方国侠、何吉祥、马仁胜、蒋阳阳、黄保胜、吴仓仓、陈夏君、王庆 成、刘鑫、展麒麟、张军、阮守云、殷承斌、展跃文、陈志平、张士胜。 I DB34/T 4222—2022 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的设施设计、设施建设、技术流程和设施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C/T 1135.1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34/T 3657 沟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SC/T 1135.1 和 DB34/T 3657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设施设计 设施布局 在稻渔综合种养区外,依次建造生态沟渠、过滤坝、曝气沟、生物净化沟等循环利用设施。 设施面积 4.2.1 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控制在稻渔综合种养区总面积的 6% 以内。 4.2.2 生态沟渠、曝气沟、生物净化沟的比例约为 5:1:4。 5 设施建设 种养区工程 稻渔综合种养田间工程应按照 SC/T 1135.1 的规定执行。 生态沟渠 5.2.1 生态沟渠宽度不小于 3 m,深度不小于 1.5 m,坡比 1:2,面积宜占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的 50%。 5.2.2 生态沟渠坡岸宜种植绿化植物。 5.2.3 在沟渠内设置生态浮床,生态浮床可用 PVC 材料或其他管材制成,按沟渠宽度的 30%~50% 设置,上面种植水生植物,面积宜占沟渠水面面积的 50%。 过滤坝 5.3.1 坝长 5 m~10 m,以 13.34 ha 养殖面积为起点,每增加 6.67 ha 养殖面积,坝长加 1 m。 1 DB34/T 4222—2022 坝宽 1.5 m~3 m,坝高应基本与田埂持平。 5.3.2 两侧墙体用钢架或空心砖等材料建造,坝体填充陶粒、火山石、鹅卵石等大小不一的滤材,滤 材用网袋或塑料筐包装。 5.3.3 坝面中间应铺设板块或碎石,两端种植低矮景观植物。 5.3.4 坝前应设置一道细网材质的挡网,高度与过滤坝持平。 5.3.5 坝体上部种植鸢尾、再力花等水生植物。 5.3.6 过滤坝建设还应与汛期泄洪设施配套。 曝气沟 5.4.1 沟深 1.5 m~2.0 m,面积宜占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的 10%。 5.4.2 沟底铺设曝气盘,每亩配置 30 个~50 个,曝气头安装时应距离沟底 30 cm 以上,并配备功 率不小于每 100 个曝气头 3 kw 的罗茨风机,罗茨风机应用不锈钢罩保护或安装在生产管理用房内, 每亩配置毛刷 5000 个~6000 个,毛刷高度为 1.0 m,上下端固定,排列方向与水流方向垂直。 5.4.3 曝气沟底部与四周坡岸应硬化或水泥板护坡或土工膜铺设,以防止水体中悬浮物浓度过高堵塞 曝气头。 生物净化沟 5.5.1 沟深 1.0 m~3.0 m,面积宜占循环利用设施总面积的 40%。 5.5.2 每亩配置功率 0.5 kW 的增氧设施。 5.5.3 沟内悬挂毛刷,密度不小于 6000 根/亩,毛刷设置方向应与水流方向垂直,刷底部也须用聚乙 烯绳或不锈钢丝固定,确保毛刷挺直,不随水流飘动。 5.5.4 每亩放养规格不小于 100 克/尾的鲢 100 尾~200 尾、鳙 10 尾~30 尾,可同时放养适量的 青虾、螺、蚌等。 5.5.5 近岸浅水区种植挺水植物,如水生鸢尾、菖蒲、水芹、茭白、茨菰、梭鱼草等;水深 1.0 m~ 2.0 m 区域种植沉水植物,如睡莲、菱、莲藕及粉绿狐尾藻、马来眼子菜、金鱼藻、苦草等。沟内植物 栽种面积不低于水面面积的 60%。 5.5.6 沟塘四周坡岸不硬化,坡上以草皮绿化或种植低矮树木。 进排水系统 种养区进排水渠应为渠道或硬管, 不应使用软管,应尽可能做到水体自流,因地势原因无法自流的, 应建设提升泵站。 6 技术流程 工艺流程 稻渔综合种养用水生态化循环利用技术工艺流程见图1。 2 DB34/T 4222—2022 稻渔综合种养区 进水渠 循 环 利 用 排水渠 生物净化沟 爆气沟 生态沟渠 图1 稻渔综合种养生态化循环利用技术工艺流程图 技术要求 6.2.1 初步净化 6.2.1.1 利用生态沟渠归集稻渔综合种养区排水。 6.2.1.2 种养用水经过生态沟渠,利用水生植物完成初步净化。 6.2.2 过滤 经生态沟渠净化处理的种养排水,经过过滤坝,进一步脱除水中悬浮物。 6.2.3 曝气 经过滤坝过滤后的种养排水进入曝气沟,应在曝气沟中滞留 2 天~3 天,曝气设备日开启时间不 少于 6 小时。 6.2.4 生物净化 经曝气沟处理后的种养排水进入生物净化沟,并滞留 7 天~10 天。 7 设施维护 生态沟渠 7.1.1 应及时清除沟底淤泥,保证沟渠通畅和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 7.1.2 应按照 5.2.3 的要求,及时补植水生植物。 曝气沟 适时检查曝气设施,清除曝气头的堵塞物。 过滤坝 适时清洗坝体中填充的滤材,并清除坝前挡网拦截的悬浮物。 生物净化沟 7.4.1 适时添加芽孢杆菌、光合细菌等微生物制剂,用以加速分解水体中有机物。 7.4.2 适时检查沟内水生植物生长情况,及时按照 5.5.5 的要求进行补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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