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规范
T/SYWLXH0010—2019
海产品冷链物流管理规范
2019-02-18发布 2019-04-01实施
沈阳物流行业协会发布T/SYWLXHT/SYWLXH0010—2019
1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沈阳物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物流行业协会、沈阳鹏瑞合兴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伟、刘爱华、杨小平、李长大、张尹聪、张哲、吴疆。T/SYWLXH0010—2019
2海产品冷链物流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海产品冷链物流操作管理,包括仓储、配送、冷冻、冷藏、流程、终端销售、质量与
信息管理等环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3498—2009海产品餐饮运输加工操作规范
GB/T28843—2012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
GB/T31080-2014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
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WB/T1100-2018活体海产品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SB/T10428—2007初级生鲜食品配送良好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海产品Seafood
海洋中可供食用或使用的产品。
3.2冷链Coldchain
根据物品的特性,为保持其品质而采用的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可控温度状态的物流过
程。
3.3物流管理Loglsticsmanagement
为了以最低的物流成本达到用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对物流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4基本管理要求
4.1海产品流通,严格按国家工商、质监、食品等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4.2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4.3冷链物流的设备、设施、卫生等应符合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5基本要求
5.1冷库设计应符合GB50072的规定,大、中型冷库宜建有低温穿堂和封闭式站台,并配有与运输车
辆对接的密封装置。
5.1.1冷库各冷藏间应配置温度、湿度监测装置。监测装置应放在不受冷凝、异常气流、辐射、震动和
可能冲击的地方,测温精度应达到±1℃,其安装位置应符合冷库面积与设备要求。
5.1.2冷库内的监测装置及制冷机组温控仪器设备等,应定期校检并记录,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5.1.3冷库应具备逃生指示、自救设施和被闭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1.4冷库作业工具应根据食品的种类特性区分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5.1.5冷库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采用冷光灯,防潮防爆,装有防护罩。
5.1.6应定期对冷库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应及时修理,保持昼夜温度波动不超过2℃,
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
5.1.7冷库内应干净、整洁、无异味,应定期对库房、作业工具、周围环境等进行清洁、消毒,并达到
相关食品卫生要求。T/SYWLXH0010—2019
35.1.8冷库作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熟悉冷库使用的制冷介质成分及毒性程度,当制冷系统泄漏时应
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5.2干货产品需恒温18~22℃、金枪鱼需保持-50℃、冻品需恒温-180C~-250C、半干货产品和鲜活品
需恒温10~-15℃、冻虾需恒温-290C~350C、冰鲜海产品需恒温00C~40C保存。
5.3货物堆码应稳固、整齐、适量,货垛应置于拖板上,不应直接着地,货物重量不应超出底层外箱
所能承受的压力,货物应保持离墙0.3m、离顶(0.2~0.6)m、离排管0.3m、离风道0.3m的安全距离,
货物库存管理应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注意保质期。
5.4批发、中转站应建有冷库或冷柜;冷冻海产品储藏应配备冻结物冷藏库,库容量应不小于年交易
量的1%。
5.5对入驻批发(交易)市场的门店,经营者应建有自管小冷库或冷柜。
5.6收货人在接受货物前应检测温度:冷冻海产品温度不应高于-12℃,冷藏海产品温度应不高于7℃。
5.7批发交易市场各类冷库海产品的储藏温度,应符合本标准5.4条的规定。
5.8运输设备的保温性能和外廓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应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集装
箱、冷藏船、冷藏火车(专列)或附带保温箱的运输设备。运输设备外部应设有能直接观察的测温仪或
监控运输途中厢体内温度的自动测温仪。
5.9装载货物前,应检查制冷装置运行正常,厢体整洁,各项设施应完好;应定期对冷藏设备进行保
养,发现制冷设备有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进行抢修;冷藏车应及时融霜。
5.10货物装载前车厢内温度应预冷至-10℃以下,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程均衡制冷。在卸货过程中,
尽量做到车门随开随关,装载海产品时,与厢壁应留有缝隙,离顶20cm,应用支架、栅栏或其他装置
防止货物移动。海产品应专车运输,不得与其他货物同车装运。
5.11运输过程中应配备温度监控人员,负责运输前后海产品温度的检测,并做好记录,作为准运和验
收的依据。
5.12货物在运输设备内的堆码应留适当间隙,每件(箱)货物不得直接与运输设备底板和壁板接触。
5.13货物装载前应对运输工具清洗消毒,货物不能紧靠机械冷藏运输设备的出风口或冰箱挡板。
5.14活体海产品应按照WB/T1100-2018的规定要求。
5.15冷冻、冷藏海产品出库或到达收货方时,冷冻品应在15分钟内、冷藏品应在30分钟内装卸完毕。
5.16测温点的选定
5.16.1冷藏车装有货物时,应选择靠近开门处货物的顶部和底部。较长厢体的冷藏车,货物处于制冷
环境时,从以下各点选取四个样品:
a)在开门处货物的顶部和底部货物的顶角(尽可能远离制冷机组);
b)货物的中心;
c)货物前端面的中心(尽可能靠近制冷机组);
d)货物前端面的上角和下角(尽可能靠近回气口);
5.16.2测量表参数要求
温度范围:(-30~30)℃
系统精度:0.5℃
测温精度:0.3℃
显示分辨率:0.1℃
响应时间:(1~3)分钟(达到稳定值的90%)
6作业流程
6.1货物送到,收货人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查合格证及检验机构和检验员的签章。
6.2检验产品外观及包装是否完好、记录海产品货物型号编号,采用随机抽取法验收,抽样率不应低
于7%。T/SYWLXH0010—2019
46.3依据进货单,按品种、数量收货,并填写产品入库验收单。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拒收,或先签收
入库,但需在验收入库单上注明产品存在的问题。
6.4保存客户的代号、简称、全名、统一编号、货物交接人等资料,区分发票地址和送货地址,并记
载客户的结账日、付款日等资料。
6.5退换货应认定退换货责任,在冷链环境中操作。
6.6终端零售环节,应做到在冷链环境中接货储藏,提示终端消费者保质方法。
7配送加工
7.1加工场地、设备设施应符合GB/T31080-2014和GB/T23498—2009规定要求。
7.2配送分拣的冷藏设备,参照本标准第5章规定执行。
7.3冷链物流海产品应在维持设定温度的理货间进行。
7.4非虾类海产品加工区温度应控制在(12~15)℃;虾类产品加工区温度应控制在(5~10)℃。
7.5经低温杀菌冷却处理的海产品,应在10℃以下进行分装,并尽快分装完毕。
7.6对尚未进行分类筛选的海产品,应按品质、大小、色泽进行等级区分。
7.7包装应采用利于环保的材料。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规定。
7.8海产品的配送加工应衔接好出货接货时间,做到及时配送分拣,快速出货。
7.9整理加工好的海产品,如不能及时出运,应根据海产品特性转存冷藏库。
7.10应对海产品的来源和销售去向作好记录。
8终端销售
8.1应根据本标准5.2条的规定温度验收海产品,符合要求的方能放入冷冻、冷藏陈列柜中。
8.2出售的海产品应分别存放在冷冻陈列柜和冷藏陈列柜中。
8.3冷冻设备应符合GB/T31080-2014和GB/T23498—2009规定要求。
9信息与质量管理要求
9.1应具备海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将仓储管理系统,库温、车温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定位系统进
行集成,并可根据条码或某种编码查询到产品的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运行信息。
9.2应具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报告、责任追究、监测记录等,规范冷链物流海产品在各环
节中的运转情况。
9.3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界定管理责任范围,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划分,
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9.4设有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食品全程追溯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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